公司秘書服務

根據香港法例32章公司條例第154條規定

1. 所有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均須委任公司秘書一名。

2. 個人或法人團體均可出任公司秘書一職,如個人出任,此人需年滿18歲及經常性居港,如以法人團體出任,該團體須在香港註冊及設有註冊辦事處。

公司秘書之主要職責為:

1. 通知股東召開會議及撰寫會議記錄。

2. 簽署有公司印鑑之文件。

3. 股份的轉讓分發等事宜。

4. 保存公司之董事股東秘書及註冊地址等記錄。

5. 準時提交相關報表予公司註冊處,包括週年申報表,股份分配通知書及董事秘書資料。

本公司提供全面的服務以協助客戶滿足公司成立所在地的法定要求。我們的公司秘書服務包括:

1. 協助及建議客戶在本港或海外成立新公司。

2. 替公司維持法定紀錄。

3. 籌備適當的董事及股東會議,並製作有關的會議紀錄。

4. 製作及遞交法定文件,包括公司年報。

5. 製作及遞交商業登記申請。

由本公司出任秘書,每年收取費用 HK$1,300 。(費用己含來年週年申報表提交及政府費用)

聯絡電話 : (852) 3622 1105  (852) 3622 11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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